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29
各学院、书院:
根据上级单位《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我校增加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88人。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和进展,本次仅补报增加的候选人;社会捐助奖学金(第一批)以此次报送结果为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均以9月1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准,其他变更和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补报名额
依据上级通知,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各书院、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报名额等同于9月11日发布通知内名额。
2.补报说明
各学院、书院如顺延推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一次评审结果无需再次评审,新增候选人须按照流程评审推荐。
3.报送要求
(1)电子版国家奖学金Excel汇总表,11月6日前通过学工平台邮箱发送给王谛(国家奖学金材料细节要求见附件1)。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需提交生活照电子版一张、1000字以上自述文章word版本。
二、奖助学金标准的调整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无变化,学院、书院无调整无需再次报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我校具体分档标准根据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精准确定。
三、第一批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书院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第一批社捐奖学金系统审核和材料上报。
联系人:孙西艳 王谛 010-68914669。
学生工作部 学生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