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到达理想的彼岸”
——记北京市教学名师张艳丽
发布日期:2017-12-04 供稿:法学院 张爱秀 摄影:法学院
编辑:马瑶 审核:杨海、包丽颖 阅读次数:
“庭审结束,现在宣布闭庭。”随着法槌“嘭”一声落下,一位老师面带微笑,款款走上讲台,从司法的正义目标到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从法律条文到法律文书、从辩护律师到庭审程序、从双方陈述到举证质证,老师娓娓道来,讲台下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随着老师的点评时而唰唰落笔时而频频点头。
上面的这一幕,并不是真正的法庭庭审现场,而是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法学院的同学们正在进行的“模拟法庭”课程,本节课的主讲人正是法学院教授、2017年北京市教学名师张艳丽。
张艳丽教授
把法槌带进课堂
“模拟法庭”对北理工法学院的学生们并不陌生,从“会学”到“会用”,他们的学习兴趣及实践能力得到提升,法学院坚持多年的实践教学,张艳丽便是一位元老级的带头人。“一个好的法学院,必须要有一个设备完善的模拟法庭”,带着这样的理念,建院之初时任教学副院长的张艳丽就带领其他老师一起上下奔走,建了“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课程”,为学院创新实践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张艳丽负责的“模拟法庭的教学与运用”项目获得了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尽管建院不足10年,但是法学院在理工科院校法学人才实践教学中却做的有声有色。“作为理工科院校背景下的文科学院,应当确立怎样的教学理念,着重培养自身的哪些优势,长远来讲,中国的法律人才培养应当如何践行,建院之初这些都是需要深思的问题。”张艳丽老师对建院之初的探索感慨万千。张艳丽结合国内外法学教育改革情况和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针对诉讼程序法律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作用,探索出一条“理工类院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此模式也于2012年获得校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实践是法律的灵魂,在不断进行知识储备的同时,更要注重知识的运用,这样才能把法律学活了。”这是张艳丽从教三十多年来常说给学生们的一句话。“参加实务课程,在办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我第一次真实地体会到法律对于个体的影响,这些新的认识,是从书本中无法学习到的。”现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的孟阳回想起大学时实践性教学的课程,有说不完的感想。
为拓展实务课程,张艳丽还积极申请中国司法部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最终中彩金法援项目花落北理工。由于前期工作扎实,该项目第一年就接受了十余位当事人的委托,学生参与实地办案,实践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教书育人与服务社会取得双丰收。
“张艳丽老师带领的实践教学团队总结出了理论与实践,校内与校外,基础和特色相结合的教学指导方针,建立了“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机制”,搭建了学生、教授、法官的“三位一体”联合培养平台。她作为我校法学实践教学育人理念的提出者、倡导者和实践者,为‘法律+科技’的人才培养模式,探出了一条康庄之路。”法学院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于兆波正是从张艳丽手中接过了法学实践教学的接力棒,沿着既定的教学方针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一路走来,学院育人成效显著,法学院的学子们常常活跃在在国内外模拟法庭的赛场上,从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到国际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和国际刑事模拟法庭,在专业法律院校林立的比拼中,一次次满载而归。
将法律思维培养植入教学
2007年,张艳丽主持的“法学本科教育目标和教学方式”项目获得教育部和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一届法学教育研究成果”三等奖。作为一线教师,如何将自己思考已久的教育理念根植于教学,这是张艳丽32年执教生涯中,一直都在思考和实践的问题。
张艳丽与学生交流
在诉讼法讲台上多年的执教经历让张艳丽深深懂得,法学人才的培养绝对不能只停留在对法律知识的讲授上,而是应该更加注重如何培养法律思维,并贯穿教学全过程。“张老师常常和我们说,与实体法学习不同的是,程序法是保障司法公开、公正的关键所在。程序是生活中争端解决过程的制度化,而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培养自己正确而严密的法律思维体系。”今年刚刚保研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刘若琦谈起张艳丽的课堂感触良多。正是带着这样的理念,从2006年开始,每四年一次,张艳丽主持修订了法学本科教学大纲,2016年版的“研究课群”加“实务课群”的教学方案是其中可圈可点的闪亮之笔。
“张老师主编的教材将原本晦涩的理论和复杂的制度构架娓娓道来,变得浅显易懂却引人深思,她的课堂既关注理论分析又与现实紧密联系,用典型而生动的案例激发了我们学习的兴趣。”本科毕业于北理工法学院的杜若薇,硕士阶段在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深造,而国内外求学的经历让她更加怀念张老师的课堂,2016年她又重回北理工,师从张艳丽继续她的博士生涯。
张艳丽依据本科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和培养标准,结合理论与实践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教程成为全国普通法律院校精编系列,并获得2015欧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优秀教材一等奖。“张艳丽基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以及诉讼程序法实践性较强的特点,选取国内外优秀和经典的教材作为参考资料,将诉讼法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课程内容信息量大,达到国内同类课程水平。”法学院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郭德忠这样评价张艳丽的教材。
“张老师带领的团队是一个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团结团队,与她共事是一种愉快的体验,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诉讼法教研所周建华老师如是说。近几年来,张艳丽组建的“民事程序法教学团队”在贯彻程序法教学理念方面开展了许多教学改革项目,例如,“法学专业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机制研究”“研究生培养共建项目——法律硕士校内外联合培养”“法律硕士民事诉讼法课程建设”“法学培养目标定位及保障”“法律实训课程建设”等都取得了校级教改立项。同时,在组合团队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方面都做出了贡献。教改和民事程序法教学团队的建立,为学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用爱心诠释教育
“作为一名教师,在我的心中,学生大于天,不管我身在何处,身兼何职,上课永远是我的第一任务,随着教龄的增长,我越来越离不开课堂,越来越喜欢和学生在一起!”张艳丽深深动情,她带给学生们的感动却是更加不胜枚举。
张艳丽指导学生
“张老师关怀我们像慈母,对待学业又像严父。工作了,越回想她的教导,就越想达到她的心态和境界,遇事从容不迫,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恬淡怡然。”毕业后,与同门相聚,孟阳总会这么分享自己的导师。
2015级研究生林丽华对于导师张艳丽的鼓励与指导也是感激不已:“虽然我学术基础薄弱,但能有幸跟随张老师参与她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研究,她治学严谨,对我悉心指导,使我渐入佳境,我还获得了校‘世纪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她对我的点拨和鼓励,帮我联系的调研机会,乃至每一份资料和每一个修改意见,都是让我受益一生的财富。”
“张老师积极支持我们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只要能了解新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开阔眼界,接触到更多的法学前沿,她都不计较科研经费的有限,这种培养是无私的爱。”作为张艳丽硕士生库颜鸣本科是转专业来到法学院的,正是本科阶段经历了张老师的课堂教学,让她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并且从此发奋努力,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张艳丽的研究生。读研后,导师在学习上生活上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使她决心沿着自己老师的步伐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不论是课堂上的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学生们从张老师身上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力量,关于内心,关于品质,更如榜样般推动他们不断成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爱秀有感于学生们的反馈,对张艳丽发出由衷的赞叹。“成为将来的张老师”是学生们的共同愿想,这个愿望还将继续传递下去。
“对于理工科背景下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思考和践行下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了这个目标的实现,我们更要为法治政府的建设、厉行法治的要求、全民普法的实施做好优质法学人才的贮备,这是大计,我会为此一直努力前行。”张艳丽这样表达对于法学人才培养的心志。
“做教师的经历让我就像是一位永不停航的摆渡船工,与大家一起努力,迎来又送走一波又一波学生,帮他们到达理想的彼岸。迎来送往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幸福和快乐,这是我愿意为之付出和奋斗的事业。”
正是像张艳丽这样一批又一批的园丁们,坚守初心,浇灌出一簇又一簇的艳丽的人才之花,如骄阳般盛开,创不俗业绩,无“法”不言,无“法”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