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我校两个实验教学中心被认定为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发布日期:2007-07-11 阅读次数:
供稿:实验室设备处 于晓勇 摄影:徐思军 段 炼 编辑:段 炼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安排,2007年7月6日,北京市教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我校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与经济实验教学中心进行现场考察评审。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赵平副书记、孙逢春副校长分别代表学校参加了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与经济实验教学中心的现场考察评审,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庞思勤,副处长闫达远,实验室设备处处长李振键,副处长刘云飞和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领导、管理与经济学院领导,两中心主任分别组成汇报答辩组,向评审专家组汇报了两个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理念、目标、指导思想,以及发展现状,介绍了中心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并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评审专家组对我校两个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现场考察,查阅了申报支撑材料,考察了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和开设的实验课程,并与有关的教师进行了交谈。
为切实做好我校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申报工作,学校成立了赵平副书记、孙逢春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申报成功,学校主管领导、实验室设备处、教务处、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以及两个实验教学中心的负责同志和全体教师投入了大量精力,倾注了很多心血。学校主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实验室设备处联合教务处,先后三次组织校内10余位多年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专家组成校内评审专家组,对两个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以评促建”的原则,对两个实验教学中心的环境条件进行了改造,对部分仪器设备进行了更新。
2007年7月10日,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两个实验教学中心教育理念清晰、实验教学体系完整、仪器设备先进、实验教学队伍稳定,达到了评审标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我校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与经济实验教学中心被认定为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至此,我校已成功申报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